田僑仔誘國中女上床 判賠140萬元
《自由時報》報導,台中一名擁有6筆田產及1棟房屋鍾姓男子,平時在菜市場工作,但家境富裕屬「田僑仔」,2007年因買檳榔結識14歲少女且發生性關係,鍾男辯稱,該女看起來成熟,不知未成年。法官認為,2人雖只發生1次性關係,因該女為處女有落紅,認定已對少女及其父母造成傷害,衡量鍾男家境優渥,判賠14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引用: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26101/IssueID/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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