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 立院三讀通過
2011/04/15 11:25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未來新台幣300萬元以上汽車等特種貨物將課10%奢侈稅;1年內轉手房屋或土地,則課15%奢侈稅。
院會上午三讀通過的奢侈稅規定,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空地,未滿1年移轉,課徵實際交易金額15%的奢侈稅;超過1年未滿2年移轉,課徵10%稅率。其他高額消費貨物,如小客車、遊艇、飛機、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單價在300萬元以上,課徵10%奢侈稅。1000415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5/5/2pv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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