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bloggerads

免費廣告刊登

手機相關軟體      遊戲工具         [瀏覽器]IE外掛      [瀏覽器]firefox外掛相關    [瀏覽器]Chrome外掛相關   
[瀏覽器]網路瀏覽器    [瀏覽器]相關工具     [文書]計算機程式      [文書]星象,地圖工具   
[文書]日曆,農民曆    [文書]PDF相關工具     [文書]行事曆、筆記   [文書]翻譯軟體  
[文書]文書編輯      [多媒默]螢幕錄影      [多媒體]虛擬光碟     [多媒體]影音編碼    [多媒體]錄音程式   
[多媒體]mp3相關     [多媒體]光碟燒錄備份   [多媒體]影音播放器    [多媒體]3D軟體   
[多媒體]多媒體其它    [多媒體]影音轉檔程式    [多媒體]心智圖      [多媒體]圖片瀏覽   
[多媒體]圖片工具    [系統]資料庫備份      [系統]螢幕擷取工具   [系統]桌面工具   
[系統]右鍵選單管理   [系統]反安裝軟體      [系統]輸入法        [系統]密碼管理  
[系統]作業系統      [系統]公用驅動程式     [系統]系統備份還原    [系統]超頻工具    [系統]磁碟重組  
[系統]磁碟工具     [系統]驅動程式備份    [系統]系統工具       [系統]系統偵測   [系統]系統優化  
[檔案]檔案相關工具    [檔案]檔案傳輸       [檔案]檔案壓縮      [網路]郵件軟體   
[網路]架站工具      [網路]網路電視       [網路]RSS閱讀器      [網路]網路台電  
[網路]遠端桌面     [網路]頻寬監控       [網路]ftp軟體      [網路]漫畫下載   [網路]上傳工具  
[網路]網路相關     [網路]即時通訊       [網路]翻牆 proxy     [網路]P2P    [網路]下載工具   
[安全]防火牆       [安全]防木馬惡意程式    [安全]防毒軟體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陳文茜願幫朱學恆出一半罰鍰 網友封俠女、熱血娘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宅神」朱學恆因為在部落格張貼對雲林縣國中女學生遭殺害感想,暴露死者的相貌和姓名,而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依法最高可罰60萬元。對 此,他6日在臉書上表示,在被罰到沒錢買褲子前,還是希望大家記住這件事,並指出陳文茜還表示願意幫忙出一半的罰鍰,讓網友直呼是「俠女」。

雲林國中女學生遭剛出獄的性侵累犯殺害引起網友不滿,而朱學恆也在部落格追悼少女,並和取得家屬同意發起紀念活動,不過,因張貼受害者的照片與姓 名,被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行文台北市政府,將根據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可開罰6萬至60萬元。

對此,朱學恆則在臉書上留言表示,沒想到台灣竟然有這麼一天,一個紀念被殺害的受害人的追悼,經過家屬同意也會被行政機關如此大張旗鼓追繳。他還 說,一直以為「禁止追悼」這四個字只會發生在集權國家,真希望當初官員們在處理累犯出獄的過程能夠這麼積極,「我們就不用辦這個追悼,葉家也就不需要傷心 了啊!」

不過,因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可能被罰60萬元的朱學恆,稍早也留言指出,在錄影前遇到陳文茜時,她主動表示願意幫忙出一半的罰鍰。而朱也 表示,在被罰到沒錢買褲子穿前,還是要請大家記住葉小妹妹的故事、記住他家人的眼淚和哀傷、記住這個社會需要變得更好、記住她成為英文老師的夢想。

而網友對於陳文茜的慷慨解囊則讚揚「有Guts」、「女中豪傑」、「熱血娘」,並直呼世界果然是有正義的;但也有人認為,以她的影響力,與其出錢不如跳出來聲援,會讓官員會有所警戒;另外,也有網友開玩笑表示,「朱大 你這麼急ㄉ(的)PO上來是……怕她反悔齁……」。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