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飲料自備容器 週日起享優惠
2011/04/2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週日起,自備飲料杯到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及飲料店購買現場裝填飲料可享優惠,截至昨天為止,台北市已有四十二個品牌、一千兩百多家店家向環保局提報自備飲料杯的優惠措施,近九成提供現金回饋,其中以星巴克的折價幅度最大,民眾自備飲料杯,飲料折價十元。
台 北市環保局第五科科長蘇芳慧昨天指出,根據環保署公告,五月一日將有兩項新制上路,連鎖飲料店必須設置一次用飲料杯的回收設施,不過,若業者張貼告示提醒 消費者「資源回收物請交服務人員」,無需設置回收設施,消費者可直接將喝完的飲料杯交給店員;目前全市列管一百零三個品牌近一千兩百家連鎖飲料店,若未提 供回收設施或張貼告示,經勸導未改善,可處六萬元至卅萬元罰款。
蘇芳慧說,另一項新製為「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 式」,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及飲料店必須針對民眾自備飲料杯提供優惠,根據環保署規定,業者可由三項優惠擇一實施,包括現金回饋、集點優惠或飲料加量不加 價,五月一日起業者若未提供優惠,經勸導不聽,可處六萬元至卅萬元罰款。
蘇芳慧表示,北市業者必須向環保署、環保局提報優惠措施,截至昨天為止有一千兩百多家業者回報,其中有卅五個品牌、一千一百多家店提供現金回饋,七個品牌一百廿九家店提供集點優惠,目前尚無店家選擇飲料加量不加價。
蘇 芳慧說,現金回饋以星巴克提供的折價幅度最大,民眾自備容器,飲料可折價十元,其餘如7-11、全家便利商店及萊爾富的現場裝填飲料,均為折價三元;清心 福全、五十嵐根據容量大小,折價一至兩元。另外,黑面蔡楊桃汁、橘子工坊等飲料業者選擇集點優惠,自備容器為一點,集滿十點換卅元飲料。其餘如肯德基為集 五點換卅二元杯裝飲料,但業者對於飲料內容有限制,民眾可自行詢問。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9/78/2qn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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