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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印傭陪睡抵費用 人力仲介外務員無罪

地方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從事跨國人力仲介的外務員,被35歲印尼女傭指控於接送途中涉嫌在車上先以手指猥褻再性侵害,外務員辯稱是印傭自願以陪睡並主動脫掉褲子,抵償台幣3000元體檢及延長居留費用,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印傭指控不合乎常理,判決外務員無罪。

判決指出,游姓男子(52歲)在一家跨國人力仲介公司擔任外務員,被指控去年3月間開車接送印尼籍女外勞到新雇主家途中,在車上不顧女方反抗,以手猥褻坐在後座的印傭,接著將車停在一處空地,在後座性侵得逞,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全案移送宜蘭地方法院審理。

庭審時,印傭指控,案發時她坐在副駕駛座後面,一路上游男不時將手伸到後座摸她的大腿及胸部,後來停車繞到後座,強行脫掉她的褲子性侵得逞。游男 則辯稱當天要向印傭收取2000元體檢費以及1000元辦理延長居留的費用,是印傭提議以陪睡方式抵償3000元且主動脫掉褲子。

法官認為,當時印傭遇騷擾時可移往右側,駕駛自然無法達到目的,且游男下車要轉往後座侵犯,她亦可乘機逃離,指控與常理不符;證人也證稱案發後,印傭被載到新雇主處還很高興並無異狀,反應與常理不同,游男有違反印傭意願或妨害性自主的犯行亦無從證明,因此判決外務員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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