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醉女慘遭怒警狠摑 處理縱火粗暴反扣上銬「跟動私刑沒兩樣」
2011/05/03 06:30蘋果日報
【楊適吾、王勇超╱高雄報導】警消處理醉女縱火案、卻演變成警察打人的警紀案。高市兩名警員昨獲報處理一名女子酒 後疑似在陽台燒衣服引發火災,一名警員一把將醉女右手反扣,醉女大罵:「你是在哭喔!」另名警員卻被激怒,一個巴掌甩在已被制伏的醉女臉上、再銬上手銬, 原本胡言亂語的醉女瞬間呆掉,誇張的行徑引來議員痛批:「跟動私刑沒兩樣!」
昨晨五時許,警消接獲報案,三民區褒揚街一棟公寓二樓的陽台起火,消防人員到場發現陽台有約兩公尺高的火舌竄出,立刻拉水線滅火,火勢約十分鐘撲滅。
同時趕抵現場的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莊順發、陳榮,陪同消防人員進入起火的陳姓婦人(四十六歲,有妨害公務前科)租屋處時,先聽見陳女在房內吼叫,拍打鐵門要陳女開門,陳女還一度拒絕,經勸說才開門。
嚷「在哭喔」激怒
但陳女出門後又想衝回房間救愛犬,莊警發覺陳女渾身酒味,又拿著打火機,懷疑她縱火,將她右手反扣,陳女痛得用台語咆哮:「不會小力一點,你是在哭喔?」
不料,另名警員陳榮被惹毛,「啪!」一聲,呼了陳女一個清脆的巴掌,陳女當場愣住,久久不能言語,還用手摸了摸被打的臉頰,陳榮雙手插腰問她:「誰在哭啦,妳火燒那麼大!」並上銬將她帶回派出所。
警方發現,在陳女的陽台有燒過的衣服,懷疑她在陽台燒衣服縱火。
分局記申誡處分
昨早八時許陳女清醒後,卻將火災和被掌摑的事都忘得一乾二淨,只對警方表示,因和男友爭吵,前晚喝了高粱酒後,就什麼都不記得,但「絕沒有縱火!」警方訊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陳女中午即無保飭回。
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督察組長黃旭彬昨上午看到陳女被呼巴掌的影片,直呼:「這種行為太粗暴!」將以「言行失檢,影響警譽」予以申誡處分。
事後已認錯致歉
呼醉女巴掌的陳榮則表示,為制止陳女再衝進火場,動作大了一點,「我有打到陳小姐,我為此向她道歉,也願接受處分!」
高市議員林國正表示,酒醉的人本來就口不擇言,若涉及妨害公務或侮辱公署警方,應依法究辦,「怎可打人巴掌?這種行為跟動私刑沒兩樣!」
縱火醉女遭警呼巴掌時序表
★05:03:警方獲報發生火災
★05:08: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陳榮、莊順發趕抵現場
★05:22:酒醉陳女在警消勸說下才開門,讓消防員進屋救火
★05:23:陳女欲衝回房間救狗,被警方拉住仍不做罷
★05:24:
※莊警發現陳女拿打火機,將陳女右手反壓在她背後;陳女大喊:「你是在哭喔!」
※陳警憤而呼陳女一巴掌後,上銬帶回警局
★08:20:陳女清醒後接受警方調查,否認縱火
★11:10:警方將陳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
資料來源: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
警執勤規範及民眾自保
★警察規範:《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警察行使職權不得踰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民眾自保
※可先要求警員出示證件
※過程中拍照、錄影、錄音多方蒐證
※警員態度不佳,可向警政單位督察室投訴
※若遭警員毆打,可驗傷提出傷害告訴
※可檢具書面資料提出行政訴訟、救濟
資料來源:三民二分局督察組、《蘋果》資料室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3/143/2qu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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