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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嫌丈夫性慾太強 河南少妻拒絕回家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女子嫌丈夫性慾太強而拒絕回家,丈夫感覺有損尊嚴,要求離婚,登記結婚不到半年的兩人最終為了財產鬧上法庭。法院審理後判決,女方無須退還汽車及首飾,但購房首款應予以退還。

《中新網》引述河南執法部門消息指出,45歲公務員靳先生在2006年底認識了小18歲的王姓女子,並迅速墜入愛河。去年7月,兩人在三亞旅遊的途中訂婚,靳先生花了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為王女買首飾。同年8月,靳先生以王女的名義買了房子及轎車,又給王女家人見面禮,隨後兩人登記結婚。

然而,今年2月,新房裝修完畢,王女卻不願意搬進去和靳先生一起生活。靳先生感覺顏面掃地,要求離婚,但最終因為是否歸還財物的問題,兩人鬧上法庭。

王女表示,靳先生精力太過旺盛,她無法忍受頻繁的性要求,「提多了,我就煩,他就把我攆出了家門,我只好回娘家住著。」但離婚是靳先生提出,她被迫答應,因此不同意退還受贈財物。

法院近日審理此案,判決兩人離婚,女方無須退還汽車及首飾等財物,但購房首付款應予以退還;男方須向女方支付婚後共同財產折價款3萬元,女方則應協助男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原文網址: 嫌丈夫性慾太強 河南少妻拒絕回家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2/91-2719680.htm#ixzz1P78qPr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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